京華時報訊(記者王晟)因記考勤的同事太“較真”,非要記自己上班早退,“翹班”女工王女士將同事李女士打傷。被打的李女士將對方訴至法院,要求王女士賠償醫療費、誤工費、交通費、營養費7萬餘元。日前,通州法院受理此案。
  據原告李女士訴稱,自己與被告王女士系同事關係,平常在單位她每天負責給同事記錄考勤。2014年6月的一天,王女士上班不幹活,並且早退半天,因此她沒有給王女士記工時,但沒想到王女士因此事懷恨在心。6月10日下班後,王女士將她堵在單位門口,將她打傷後逃走。當天李女士被送到潞河醫院就醫,經診斷為眼球鈍挫傷、眼瞼淤血水腫。
  李女士認為,被告侵犯其身體權、健康權,經多次聯繫被告協商未果,故訴至法院,要求被告賠償醫療費50000元、誤工費4600元、交通費6000元、營養費500元,共計71100元。目前,通州法院受理了此案。  (原標題:“翹班”女工被記曠工毆打記考勤同事泄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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